• 俏黄蓉的博客

  • http://www.mychinaclub.com/blog/143
  • 530篇文章
博客,分享你的生活感悟 
2008
05-07
5次阅读
0 comments
更新:11 周 16 小时 ago
标签: 周杰伦

“谁用谁闪亮!”相信这句由周杰伦等一众明星吼出来的广告语已经相当深入人心,但是日前有媒体惊曝:仁和集团子公司——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涉嫌制造“假药”,由周杰伦代言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早已被注销生产批号。(4月29日《扬帐子晚报》)


名人代言广告早已司空见惯,因为是大腕、明星,在公众心目中牛气冲天,于是对各种社会活动情有独钟,只要商家开出支票,哪管社会责任与义务,逢请必到,至于代言的产品,自己不作实地考查,全听对方摆布,结果大把钞票进账了,消费者却遭了殃,被假冒伪劣产品坑害,有苦难言。


周杰伦何许人也,标准的当红巨星,那酷酷的造型,将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宣传的出神入化,由不得人不信,尤其是追星一族,更是深信不疑,杰伦的影响力毋庸置疑。鉴于其歌坛霸主地位,身价一路飚上升,有好事者对杰伦的年收入做过统计,超前位置已是不争事实,数千万自然不在话下。我就闹不懂了,一颗歌坛巨星,出场费动辄数十万,何以连广告也不放过,说到底是对金钱的疯狂占有欲泯灭了良知。


对于明星代言广告,有关部门屡有提醒,不能不顾社会责任,睁眼说瞎话,可某些人为了吸金,仍然我行我素,不知周杰伦有无使用过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,我看有点悬。现在最可恨的是那些所谓经纪人了,一身铜臭周游各地,致使明星们形象扫地,信誉全无。就周杰伦经纪人陈先生来说,既然该款产品已有定性,周杰伦难脱干系,你大言不惭地声称“艺人没责任”,哪责任到底是谁的?总不会是无辜的消费者吧。希望相关部门真正动真格的,至少以十倍于代言费处罚周杰伦,否则不负责任的广告还会满天飞。奉劝杰伦一心无二用,把心事放在演艺事业上,何必为了代言费而失去人心,那样会得不偿失的,不是吗?


(红网 李忠卿)

评论
对不起,您还未登录。您必须 登录 后发表。
称  呼*
评论内容*